无锡市卫生局关于2010-2011年度“无锡市振兴中医杏林奖”评选活动的开展通知
(锡卫医〔2012〕38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医管中心:
为大力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表彰全市在中医医疗、教育、科研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激励广大中医药工作者进一步传承祖国医学的精髓,根据《2012年全市中医药工作要点》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2011年度“无锡市振兴中医杏林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参评条件、评选程序见《无锡市振兴中医杏林奖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锡卫医〔2008〕27号)。
二、申报要求:推荐单位和个人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2)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或著作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五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我局,同时上报电子稿。评选推荐工作至2012年6月30日截止。联系电话:0510-81822089;电子邮箱:wsj.yzkj@163.com。
附件:1.无锡市振兴中医杏林奖推荐表(集体)
2.无锡市振兴中医杏林奖推荐表(个人)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无锡市振兴中医杏林奖推荐表(集体)
集体名称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电 话 | |
近两年内获何表彰奖励 | |
主要事迹和学术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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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评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