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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汽车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一)“十二五”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方针,注重内涵式发展,围绕“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主线,利用上海的产业基础和综合优势,大力发挥引领和服务的作用,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建设、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汽车产业信息化与服务化等领域的全面发展,成为率先支撑我国汽车产业由大国向强国转变、率先支撑上海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十二五”发展原则
  1.具体功能定位:(1)我国汽车产业的自主集成和创新示范区;(2)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创新和产业化集聚区;(3)我国自主品牌和中高档整车研发制造功能区;(4)我国汽车电子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核心区;(5)我国信息化和现代汽车服务业创新引领区。
  2.主要发展原则:
  (1)坚持自主品牌产品与合资品牌产品统筹均衡发展,既保持一定的中高级轿车产品和产业规模,又突出自主品牌产品加快发展,提升产品档次和技术水平。
  (2)坚持汽车自主创新与抢占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制高点相结合,不断健全传统汽车的自主创新体系,同步攻克节能技术和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率先实现产业化。
  (3)坚持产业链高附加值环节和重点领域的优先发展,积极发挥高附加值整车的带动效应,提高汽车零部件的技术水平,集聚国内领先的产业链关键环节。
  (4)坚持汽车产业国内外布局和本地发展的有机结合,保持总部、研发、销售和中高档整车制造等功能在本地的发展,同步推进在全球和国内的合理布局,扩大市场占有率。
  (5)坚持汽车产业信息技术的应用,促进汽车产业绿色化制造和集约式发展,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生产、物流等环节的效率,创新节能减排技术。
  (三)“十二五”发展目标
  1.总目标
  上海汽车产业继续成为支撑上海新一轮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产业之一。到2015年:(1)上海汽车产业实现汽车产销550万辆左右,其中本地生产210万辆左右;  (2)本土和自主品牌汽车产销200万辆,其中本地生产30万辆左右;(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20%,其中新能源汽车“十二五”期间产销累计达到3万辆以上规模;(4)成为我国汽车产业重要的研发制造中心、创新引领和示范基地。
  2.分类目标
  (1)产业规模。巩固汽车产业在上海支柱产业中的地位,到2015年,汽车制造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例不低于10%,工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不低于4%;汽车工业总产值达到4600亿元左右,五年平均增幅不低于6%;上海汽车生产企业(含外地控股企业)生产能力达到600万辆;上海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达800亿元左右,其中本地企业占50%左右。
  (2)自主品牌汽车。到2015年,国内本土品牌和自主品牌汽车的产销达到200万辆规模,其中上汽集团180万辆左右、其他汽车企业20万辆左右;商用车得到加速发展,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全面形成整车及动力总成的自主研发和工程开发能力,并力争达到国际同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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