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立电煤供应长效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州、市工信委(经委),曲靖市、昭通市煤炭工业局,云南电网公司,昆明铁路局,省监狱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团,各统调火电厂:
近年来,随着我省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电力行业的消费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但电煤、电力供需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尤其是枯期,电煤、电力需求旺盛,供需矛盾突出,制约了全省工业经济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电煤供应保障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建立电煤供应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七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建立电煤供应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煤炭、电力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切实做好全省电煤供应工作,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建立电煤供应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题,以规范煤炭经营秩序、提高电煤供应保障能力为重点,为加快全省工业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
二、目标任务
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加快整合技改和扩能改造,加大煤炭生产组织力度,提高电煤供应能力,实现电煤有保障、能源利用率高、经济效益好的目标,实现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州市工信委(经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电煤供应工作的责任感,把电煤供应作为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认真做好辖区内电煤生产与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保障电煤生产与供应,坚决完成省下达的指令性电煤供应任务,确保全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落实责任,层层分解落实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在认真分析全省电力供需形势、电煤需求计划的基础上,每年初下达全省电力、电煤生产供应的考核调控目标,并将电煤供应考核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州市政府。各有关州市将电煤供应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市、区)、乡镇,具体细化到各煤矿,“一矿一策”提出企业供煤方案,具体列出对口供应各电厂电煤的煤矿企业名单,明确供应的具体数量和质量,并建立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分片分矿挂钩电煤供应工作,严格责任追究,以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特殊时期实行下达指令性电煤供应任务的办法,确保电煤生产和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