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无锡市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锡卫基妇〔2012〕6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无锡市妇幼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2012年无锡市妇幼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要紧紧围绕《无锡市“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妇幼保健机构网络。年内,各市(县)、区都要有一所政府办独立建制的妇幼保健机构,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套,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建设水平。积极开展省级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加强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妇儿保门诊建设,全面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年内,以市(县)、区为单位,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100%,规范化妇儿保门诊建成率达到30%以上。
二、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省卫生厅助产技术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积极推行单病种服务规范和收费办法,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开展助产技术服务质量评价、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机构校验换发证工作,促进落实医疗保健核心制度和技术规范,强化妇幼保健服务质量控制,确保服务安全。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完善科学考评体系,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婚检机构规范化标准建设,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稳定在85%以上,检查规范率达到90%以上。
三、强化妇幼卫生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孕产妇和儿童两个系统管理流程,规范孕前保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严格执行高危妊娠筛查与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急救组织网络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急救技术与应急处理能力。年内,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分别控制在5/10万、4‰、7‰以下。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降低剖宫产率,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剖宫产率分别控制在15%、25%、45%以内,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控制在1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