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邢台市石邢线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邢台市石邢线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冀政办函〔2012〕67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交公〔2012〕240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邢台市石邢线一级公路建成后,在临城县胶泥沟村北设置临城收费站1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5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