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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委局关于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委局关于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
(云工信煤技〔2010〕484号)


各产煤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监狱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委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1118号),要求进一步加快煤炭行业结构调整,转变煤炭发展方式,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继续推进煤矿整顿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现转发你们,各地、各单位要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就推进我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决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后三年整顿关闭小煤矿任务

  根据国家下达的 “十一五”后三年关闭小煤矿计划和2008年、2009年关闭小煤矿情况,2010年我省还需关闭102个小煤矿,才能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各地、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煤炭工业发展方式和推进节能减排的高度,充分认识关闭小煤矿工作的重要性,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按时按标准完成小煤矿关闭任务。各地、各单位要按照《2010年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细化责任目标,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于6月底前向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煤炭整合办)足额上报关闭名单。省煤炭整合办核实名单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将于8月底前进行公告。公告关闭矿井必须于12月底前实施关闭。

  二、认清形势,努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中的矿井关闭工作

  根据全省煤炭资源整合方案,我省共有180个相邻重组被整合矿井和零星资源限期开采矿井应在2010年前关闭。各地、各单位要大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中矿井关闭工作,按时完成180个被整合矿井的关闭任务,6月底以前上报180个被整合关闭矿井名单,12月底前实施关闭。对未及时上报和按时关闭的被整合关闭的矿井,将申请不到2010年中央财政整顿关闭小煤矿专项资金,省级有关部门2010年后不再为其办理相关证照延续和年检等手续。

  三、抓住机遇,积极探索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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