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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切实抓好当前煤矿生产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煤矿事故的紧急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切实抓好当前煤矿生产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煤矿事故的紧急通知
(云工信煤行〔2010〕551号)


各州、市、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监狱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

  进入6月下旬以来,我省连续发生了两起煤矿瓦斯较大事故。6月25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云南东源泸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奋发公司二号井发生1起瓦斯事故,造成5人死亡,10人受伤(其中8人轻伤、2人重伤)。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为井下作业点通风管理不善,造成瓦斯积聚,电工带电维修电气设备产生火花,导致事故发生。6月30日11时左右,昭通市威信县扎西镇墨黑办事处沟头煤矿发生1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当班下井16人, 7人安全升井,9人遇难死亡。

  事故发生后,秦光荣省长、罗正富常务副省长、和段琪副省长等领导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积极救治伤员,妥善处置好善后工作,认真调查事故原因,汲取教训,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就全省煤矿切实抓好生产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煤矿事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抓好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各州市、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辖区内煤矿立即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深化、细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通风、瓦斯、火灾、水害、顶板、机电运输、监测监控、瓦斯抽采、雨季“三防”、边坡治理及培训用工等生产系统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煤矿企业抓好整改落实,要切实做到“五落实”,即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时间、落实整改检查验收,确保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一一进行督促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并组织验收。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责令其停止生产,限期整改隐患,真正做到重大隐患不消除,煤矿不得生产。各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汇总上报省级相关部门。省工信委将组织对各州市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

  二、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要认真汲取两起事故的教训,高度重视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严谨的态度和更扎实的措施,锲而不舍地开展好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小煤矿、大中型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深化煤矿瓦斯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紧紧抓住采掘部署、通风系统、瓦斯抽采、安全监控、现场管理等重点环节,健全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指导煤矿企业开展好以“一通三防”为主的煤矿瓦斯治理各项基础工作,坚决遏制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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