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促进工业平稳较快增长
(一)保障重点企业生产要素供应。统筹协调,保障重点企业煤、电、油、运、气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鼓励太原地区煤炭生产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供应当地企业用煤,鼓励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着力保障电力生产企业电煤供应,提高电煤合同履约率。完善供电设施,保障企业特别是重点用户用电需求,支持电力企业加大生产、外输力度。铁路部门要统筹运力,保证煤炭、冶金、重型装备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输需求。
(二)加大产品促销力度。支持工业企业加强产销衔接,拓展销售渠道。鼓励太原地区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产品,对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购买地方产品的企业,税务部门优先办理增值税抵扣,金融部门优先安排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暂缓征收焦炭生产企业排污费和焦炭运销服务费,缓缴期至2012年底。对暂无缴纳社会保险能力的困难企业可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至2012年底。
(四)加快重组整合矿井改造建设和复工复产。积极推进现代化矿井改造建设,相关部门要想方设法帮助煤矿企业办理重组整合矿井改造建设手续,促进复工复产。已开工建设的矿井在确保安全的同时要加快建设进度,力争早建设、早竣工、早生产。
(五)推进冶金焦化行业兼并重组。严格控制冶金、焦化等产能过剩行业生产规模,积极推进行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加强与阳煤集团等央企、省企合作,支持煤气化集团、太化集团等重点焦化企业发展化产精深加工项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其他资源型产业等传统产业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
(六)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工业振兴行动,设立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工程、绿色食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制定政策措施,发展重大项目,提高产业占比率,促进主导产业高端化,实现工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六、促进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加快服务业发展。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我市产业转型和推动整体实力大幅跃升的有效途径,逐步提高服务业在经济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