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
(并政发〔201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
为扩大内需、稳定外需,推进结构调整,优化发展环境,保持全市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增长,提出本意见。
一、全力增加投资
(一)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围绕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汾东商务区、晋阳湖区、南站片区、西山城郊森林公园、公交都市、重大转型标杆项目、开发区扩容提质、省城环境质量治理改善及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加大投入力度,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逐项成立工作机构,强化服务,责任到人,跟踪解决年初市政府要求考核的在建重点项目遇到的征地、拆迁等困难,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狠抓施工质量,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建设任务。对应开工而未开工或工程进度较慢的项目,项目督导单位要按计划完成实物工作量和投资额。
(二)加快项目审批。按照提高行政效能、实施审批流程再造要求,严格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并联审批”、“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限时办结的一站式审批流程运行管理机制,提高项目审批、核准效率。对中博会签约项目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加快前期工作和审批、核准进度。抓住国家和省实施稳增长的政策机遇,加强项目对接,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三)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有关政策,完善我市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引导支持民间资本有序进入铁路、公路、电力、金融、能源、电信、市政、教育、医疗和农田水利等领域。
(四)加快建筑业发展。积极培育本地房屋建设、交通、矿山、水利等领域骨干建筑企业,提高市场占有率。鼓励资质和信誉良好的省内外建筑企业在我市设立子公司,带动我市建筑业发展。
二、积极扩大消费
(一)进一步促进消费品市场繁荣。认真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消费政策,加大“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工作力度,启动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对符合节能标准的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和热水器进行补贴。积极开展以家具建材等为主的“幸福暖家促销活动”。鼓励引导各类商业资本重点投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将经营网点向县以下延伸,不断扩大网络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