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川环办会〔2012〕27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根据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度全省环境保护系统环境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定于4月下旬举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领会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研究、交流各地贯彻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市、县两级环境保护局的履职能力和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二、培训内容
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主要成果;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及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全省环境保护大会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及环保“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意见》精神;交流各地贯彻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主要措施。
三、培训对象
由市(州)环境保护局确定2名人员参加培训,其中市(州)环境保护局领导班子成员1名;扩权县(市)环境保护局局长1名。
四、培训时间
4月26-27日上课;4月25日(周三)下午报到。
五、培训地点
成都市四川邮电宾馆--成都市锦里中路18号(彩虹桥附近)。总台电话:028-86113988转8815。
六、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资料费,学员食宿由省环境保护厅统一安排。
根据教育培训工作相关规定,驾驶员住宿费自理。
七、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学习培训人员带上当地贯彻落实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情况材料一式3份交培训班工作人员,并准备在培训班上发言。
(二)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要求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由市(州)环境保护局于4月23日12时前统一将报名表传真至省环境保护厅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