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清理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2]9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清理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大连市清理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建设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大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开展清理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统一领导、地区统筹,市区联动、部门协作,依法行政、稳步推进”的原则,对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城区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在主干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以及依附于楼体或楼顶的违法建设进行清理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连市清理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此次专项行动。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军 副市长
副组长:王忠彦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滕贞甫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尹安全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瑞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国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邹明达 市国土房屋局副局长
郭振峰 市建委副巡视员
刘东立 市规划局副局长
姜 斌 市城建局副局长
蔡先勃 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于 芳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宁松岩 市信访局副局长
张凤全 市工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