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施效果。应简要阐述该技术法规、标准、著作和软科学项目的应用范围及推广情况,对推动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中发挥的作用。其中,“著作”应详细写明在国内外何类何种学术刊物上发表及被他人正面引用情况,以及在安全科技发展上所起的推动作用和意义等。
3.《创新点》是推荐项目和推荐书的核心部分,也是审查项目、处理争议的关键依据。“创新点”是项目详细内容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无须用抽象形容词。每个发现、发明及创新点的提出须是相对独立存在的。
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的创新点是指:阐明在安全生产技术领域中自然现象规律的新认识,科学理论、学说上的创见;原理、机理的进一步阐明;通过基础数据的科学积累总结出的规律性新认识以及研究方法手段上的创新等。
技术开发类项目的创新点是指:在安全生产技术领域中创造性的关键技术,以及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和技术发明。
技术推广与创新类项目的创新点是指:在重大工程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或引进、吸收)中或在技术应用、推广、产业化中做出的创造性贡献和解决的关键技术难点。
软科学类项目的创新点是指:在促进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安全管理现代化中,提出的重要的新技术法规、标准、政策等,以及通过著作方式提出的安全生产技术领域中重大技术难点和新理论、新方法。
4.《保密要点》指推荐项目的详细科学技术内容中需要保密的技术内容。
5.《与当前国内外同类研究、同类技术的综合比较》,应就推荐项目的总体科学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同当前的国内外最先进的同类研究和同类技术,以数据或图表方式进行全面比较,加以综合叙述,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6.《应用情况》推荐基础研究类和软科学类的项目应就该项目的科学结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科技书刊中的评价及引用情况进行阐述。推荐技术开发类和技术推广与创新类项目应就推荐项目的应用、推广情况及预期应用前景进行阐述。
《经济、社会效益情况表》栏中填写的数字应以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数额为基本依据,只填写在推荐前三年期间取得的新增直接效益。各栏目的计算依据,应就生产或应用该项目后产生的直接累计净增效益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等做出简要说明,并具体列出本表所填各项效益额的计算方法和计算依据。推荐基础与应用基础类项目不需填此栏目。
8.《社会效益情况表》是指推荐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应扼要做出说明。
四、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应填写除获得国家、省、部以外的科技奖励情况。
五、申请、获得专利情况表
《申报、获得专利情况表》应包括推荐项目中所含的全部专利申报情况及已获得的国内外专利。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此表是核实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
“创造性贡献”一栏如实地写明该完成人对本项目独立做出的创造性贡献,并与“发现、发明及创新点”栏中的内容相对应。
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是核实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准确无误,并在单位名称栏内加盖完成单位公章。
“主要贡献”一栏应如实地写明该完成单位对本项目做出的主要贡献。
八、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