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东方日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机构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0]107号)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
你会《关于代为北京东方日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公司申请动用保证金的请示》(京保协代审[2010]23号)和你会《关于代为北京海威盈佳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动用保证金的请示》(京保协代审[2010]2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北京东方日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圣元汽车物流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北京市通州通林汽车修理厂”和“北京海威盈佳商贸有限公司”分别动用各自保证金2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