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教安字〔2012〕6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事业单位)、各民办教育机构,机关相关处室:
为确保我市教育系统在党的十八大期间的消防安全,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现将《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济南市教育局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消防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最大限度地提升我市教育系统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确保全市教育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迅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立即专题召开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动员部署会,逐级签订责任状,并下发通知迅速组织所属各学校(含事业单位、幼儿园等教育教学机构,下同)在8月1日前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管理规章是否健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灭火逃生演练是否定期举行,员工“四个能力”是否掌握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普查,建立排查档案,督促整改隐患,坚决避免失控漏管。各学校要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查制度,十八大召开前,要全部自查一遍、全部培训一遍、全部演练一遍,全部按标准打造一遍,对消防设施全部进行维保一遍,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9月1日前,各学校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市教育局结合开学前安全检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十八大召开前,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保卫十八大消防平安夜查行动”,重点对寄宿制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集中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