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围绕确保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的安全稳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措施,安排做好下半年工作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督查时间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对着有关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对辖区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我委将于7月下旬开始组织开展安全督查工作。8月份省、市政府安委会将分别组织包市、包县(市)区督查组对民爆重点企业进行督查。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和民爆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好此次安全大检查对于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把安全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紧抓好。民爆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组织有关力量开展安全检查,督促辖区企业抓好工作落实。
(二)认真部署安排。各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和民爆企业要按照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安全大检查活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狠抓隐患治理。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企业自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民爆企业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民爆企业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抓好跟踪落实,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经营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四)注重总结分析。各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和民爆企业要在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及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查找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制定有关措施,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我委。并将安全大检查活动总结于9月23日前报我委,并从现在起随时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组织的大检查活动。联系电话:66605746,邮箱:jjhbs@163.com。
请各民爆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将通知转发至辖区民爆企业,并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