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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民爆行业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的通知(2012)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民爆行业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的通知
(济经信原材料字〔2012〕19号)


各有关县(市)区民爆监管部门、高新区安监局:

  为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山东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全省民爆行业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鲁科工〔2012〕181号)及济南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济安办发〔2012〕3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委关于在全市民爆行业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检查范围

  自现在起至9月30日对全市所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山东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全省民爆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通知》(鲁科工爆〔2012〕127号)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等情况。

  (二)贯彻落实6月6日全省汛期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和6月29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国防科工办关于民爆行业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科工爆〔2012〕134号)要求,落实汛期安全措施,开展专项整治等情况。

  (三)民爆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民爆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特别是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2012),强化生产现场管理及仓库管理,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情况。

  (四)按照中央及省部署要求以及《山东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全省民爆行业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鲁科工爆〔2012〕108号)、《山东省国防科工办关于推进全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鲁科工爆〔2012〕135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等情况。

  (五)贯彻落实4月20日全省民爆行业风险管理现场会部署要求,民爆生产企业开展风险管理有关情况,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应急预案修订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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