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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4:
  山东省《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申 请 人:

  申请日期: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制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填写时要用碳素笔或者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二、“申请人”是指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三、经济性质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加工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
  五、填写“申请延续许可项目”,应在对应分类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六、附申报资料:
  (一)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二)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三)从业人员健康查体证明;
  (四)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五)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效租赁协议复印件;
  (六)属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设区的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延续中央厨房《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除以上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中央厨房配送食品品种审查申请表》。

申请人

 

原许可证号

 

地址

 

经济性质

 

固定资产(万元)

 

电话

 

传真

 

邮箱

 

其他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手机

 

负责人

 

负责人手机

 

业主

 

业主手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手机

 

职工人数

 

应体检人数

 

就餐座位数

 

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申请延续许可项目:

类型:□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

□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其他:     

备注:□单纯火锅;□单纯烧烤;□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

□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韩餐类制售;

□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

□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冷热饮品制售;

□其他:       



序号

名称

数量

位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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