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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山东省《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申 请 人: 申请日期: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制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填写时要用碳素笔或者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二、“申请人”是指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三、本申请书一式两份。 四、附申报资料: (一)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二)工商营业执照和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核准证明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变更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公安机关地址门牌号变更证明材料等);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限非经营性单位)和新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四)变更《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类别、备注项目以及改变布局流程、主要工艺流程、主要卫生设施的,按餐饮服务许可新办证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重点提交变更后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含平面图、功能分区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设施数量、位置和运行状况; (五)有关变更原因的说明材料 ; (六)属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负责人或者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设区的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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