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非经营性单位提供法定设立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材料;
(四)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五)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六)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应当标明用途、面积、尺寸、比例、人流、物流、设备设施位置等);
(七)符合山东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八)符合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九)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不能提供安全检测报告的,需提交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使用城市管网水证明);
(十)不属于《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
三十六、
三十七条规定的被限定人员的说明材料;
(十一)属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十二)设区的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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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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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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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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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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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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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 负责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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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 | 业主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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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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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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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座位数
| | 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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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许可项目:
类型:□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
□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其他:
备注:□单纯火锅;□单纯烧烤;□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
□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韩餐类制售;
□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
□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冷热饮品制售;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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