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命名第一批创建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云工信产业〔2010〕984号)
各州(市)经委(工信委):
根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规〔2009〕358号)和云南省《创建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并经我委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确定了第一批“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现予正式命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嵩明杨林工业园区等12个产业基地为第一批“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第一批产业示范基地要在现有发展基础上,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以及上报的创建工作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两化”融合、节能环保、循环经济、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切实起到示范作用,要在创建过程中不断顺应国际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的新趋势,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业规模化水平,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始终走在行业前列。
三、将产业示范基地的发展纳入省工信委统计监测体系。充分发挥政策、资金、项目的引导和拉动作用,研究出台配套支持策,在产业规划布局、技术改造、重大专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有关资金安排等方面,对产业示范基地予以重点指导和支持。
四、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扎实推进省级产业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产业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对合格的示范基地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撤消称号、予以公布并摘牌。
请按此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第一批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二O一O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第一批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