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深入开展。改变长期以来主要遵循西医思路和评价方法的做法,坚持以传统中医药理论指导为主进行中医药科研创新。一是继承传统中医药基本理论、方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吸收现代科学成果加以完善和发展,建立真正独立的中医辨证论治体系和科研体系。二是加强对中医药文献研究,重视对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与临床经验的继承与发展,挖掘、整理民间传统医术秘方,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对具有新颖性、独创性和实用性的新中药或新工艺,申请专利保护。三是建设中医临床、教学研究基地。充分发挥市中医院的作用,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将其建设成为全市中医药科研与临床基地。
(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建设以市、县(市、区)中医院为龙头和支撑,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全科医师培训,到2015年底使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十二五”期间,争创地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其中,德城区、乐陵市、陵县、宁津县应于2013年争创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齐河县、禹城市、武城县、夏津县、平原县应于2014年争创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1.实施“百乡(镇)千村”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计划。集中培训2000名乡村医生中医知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加快基层中医药服务均等化进程。对城乡居民进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力争通过中医适宜技术推广普及,使城乡居民均能掌握10项左右中医保健知识,推广自我保健,降低疾病发病率。
2.探索不同层次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在县(市、区)中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建立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帮扶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医科、培训乡村医生的机制。县(市、区)中医院可以多种形式投资、建设、管理、运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业务。建立市、区中医医院对口帮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机制,采取多种形式,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中医药服务。
3.发挥中医药在防治重点传染病及慢性病的作用。研究推广中医药在没有特效预防措施的传染病防治中的运用,支持发挥中医药针对慢性病、常见病、老年病、脑血管病术后等特殊疾病康复和防致残作用,确立50种既能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又能充分体现中医药“简、便、验、廉”特点的病种,实行定点医疗和按基本中医医疗限价全额报销制度,通过中医整体服务降低疾病致残率,减少患者医药费用支出,让群众切实享受到医改和中医药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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