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创建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2〕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创建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泰安市创建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开展“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和勤廉泰安建设,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度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服务〔2011〕61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高效、规范、求实、勤政、廉洁”的工作方针,以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为主线,积极探索建立以规范服务为核心,以提高效能为重点,以监督制约为保障,以勤政廉政为目标的行政服务标准体系,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泰安、勤廉泰安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
在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全面覆盖”的行政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全面提高行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行政服务向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分工合作、职责明确、层层监督、联合推进”的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建立相关配套制度。
(二)健全完善行政服务标准体系。以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为主线,建立健全以服务提供标准为核心,以服务保障标准和服务基础标准为支持的覆盖行政服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质量。依据行政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对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个层面、各个环节进行优化设计,建立更加明确、具体、量化的标准。通过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争取实现无行政败诉案件,无行政复议撤销、变更案件,办理行政事项准确率达到100%,限时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