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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的通知


  表1:宁夏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进度安排表

进度安排

起止年月

县(市)级*

市辖区级

乡镇级**

第一批

2010.5-2012.6

3个

1个

16个

第二批

2011.5-2012.12

5个(山区3)

0个

20个(山区12)

第三批

2012.5-2013.12

4个(山区4)

1个

20个(山区16)

第四批

2013.5-2014.12

2个(山区1)

2个

16个(山区4)

第五批

2014.5-2015.12

1个(山区1)

3个

16个(山区4)

总结

2015.12

项目评估和总结


  注:1.红寺堡区、原州区均按山区县列入县级中心建设。

  2.国家发展改革委按1个县(市、区)补助投资建设4个乡镇(含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标准计算,共计补助投资建设88个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剩余104个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由自治区安排与民生服务中心合并建设,建设计划由财政厅另行下达。

  五、投资概算、资金来源和效益分析

  (一)投资概算。

  根据宁夏现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并参照已试点建筑工程造价,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2.83万㎡,概算总投资约3.7亿元(不包括土地征用费和设备购置等费用)。其中县(市、区)级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10.2万㎡,工程投资约3.14亿元;乡镇级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2.64万㎡,工程投资约0.53亿元。

  (二)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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