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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潍政办发〔201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Ο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市统计局、市发改委)

  为规范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状况,推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23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全市经济正处于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是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准确反映服务业发展规模、效益、地区分布和行业分布情况,科学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统计制度不健全、统计方法滞后、统计基础薄弱、部门信息共享渠道不畅,一些新兴行业没有列入常规统计范围,难以适应服务业发展的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

  二、认真落实好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精神,针对服务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整体设计、规范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要求,加强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服务业统计能力,不断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满足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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