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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报名参加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有关事宜的函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报名参加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有关事宜的函


各相关单位:
  2012年3月16日,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下发了《关于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筹备成立的批复》(民函〔2012〕78号),同意成立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为此,国土资源部于2012年6月19号在京召开了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筹备工作发起人会议,根据本次会议精神,现将我省报名参加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及5个专业委员会基本情况
  根据2012年5月25日国土资源部研究部署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筹备等有关工作的会议精神,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设立专家委员会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等5个专业委员会。
  行业协会会费按照单位会员缴纳1万元/年,每参加一个专业委员会增收1万元/年。个人会员免收会员费。
  二、单位会员、理事单位及个人会员申报
  (一)单位会员申报
  我省所有的地质灾害防治甲级单位均为单位会员,共计90个(具体见附表1),每个地质灾害防治甲级资质单位均应填报单位会员材料。
  (二)理事单位申报
  根据各单位的申报,理事单位在省内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中确定。其中,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1个)、省地矿局(3个)、省冶金地勘局(3个)、省煤田地质局(3个)、省核工业地质局(2个)、成都理工大学(1个)、中科院山地所(1个)、省交通系统(1个)、省水利系统(1个)、中铁系统(1个),共计17个理事单位(见附表2)。
  (三)个人会员申报
  在省内高校、科研单位、四大局及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中推荐专家。具体为,成都理工大学2 名、中科院成都山地所1 名、西南交通大学1名、省地矿局1名、省冶金地勘局1名、省煤田地质局1名、省核工业地质局1名和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1名,共计9名个人会员(见附表3)。
  三、资料报送要求
  省地矿局、省冶金地勘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等单位应将本系统内的单位会员、理事单位、个人会员等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12年7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省厅地质环境处,其他单位直接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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