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枣政办发[2012]2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枣庄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枣庄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2年全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各项工作,根据《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为主线,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为建设“幸福新枣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委办局务会议、专题法制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
《规定》有关精神。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深入开展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举办培训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完善行政程序建设。积极推动各级政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时公布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操作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做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的实施工作。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对行政裁量权的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全面落实法定期限办结制度、承诺办结等制度。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处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