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健全残疾人维权服务体系,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大力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建立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列入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各级政府残工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研究决定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重大事项。城乡基层组织要将残疾人保障和服务列入社区建设规划,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将无障碍建设、扶残助残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内容,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残联、统计等部门要加快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财政投入要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各级福彩公益金和体彩公益金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要积极给予支持。各级慈善总会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实施扶残助残项目。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补贴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各类残疾人服务业。
(二)完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枣庄市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我市全民普法教育规划,不断增强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制定并完善残疾预防、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医疗康复、残疾人康复救助、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无障碍设施建设、专业化残疾人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和倾斜政策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完善面向残疾人服务的行业管理制度和服务机构的准入、评价和退出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上级针对残疾人的各项特惠扶持政策,大力宣传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为推进全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