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安全生产监管“一岗双责”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查找我市工业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全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设施执法检查、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员工岗前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三、监督检查责任分工
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7个检查小组,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负责对全市57家中省直及重点企业、101处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负责对四个县区、两个经济区共1384家工业企业的抽查工作,抽查率达到60%。
第一检查组由市安监局副局长李雨时任组长。负责14家中省直及重点企业、3处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兴隆台区154家企业的抽查工作。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76家,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33家,烟花爆竹、机械、建材、轻工等行业企业59家。
第二检查组由市安监局副局长侯连春任组长。负责9家中省直及重点企业、13处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双台子区112家企业的抽查工作。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50家,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1家,烟花爆竹、机械、建材、轻工等行业企业70家。
第三检查组由市安监局副局长卫军良任组长。负责3家中省直及重点企业、25处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大洼县296家企业的抽查工作。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190家,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5家,烟花爆竹、机械、建材、轻工等行业企业104家。
第四检查组由市安监局纪检组长李彬任组长。负责1家中省直及重点企业、17处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盘山县230家企业的抽查工作。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45家,烟花爆竹、机械、建材、轻工等行业企业186家。
第五检查组由市安监局副局长王洪涛任组长。负责30家中省直及重点企业、36处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其中: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3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