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业领域监管职责分解(略)
(监管企业名单见附件2)
大洼县工业领域监管职责分解(略)
(监管企业名单见附件5)
兴隆台区工业领域监管职责分解(略)
(监管企业名单见附件6)
双台子区工业领域监管职责分解(略)
(监管企业名单见附件7)
辽东湾新区工业领域监管职责分解(略)
(监管企业名单见附件8)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工业领域监管职责分解(略)
(监管企业名单见附件9)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要监督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通过安全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责任意识,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工业企业安全管理,涉及部门较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等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
附件:
1.盘锦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2.盘锦市工业企业统计表(略)
3.盘锦市重大危险源汇总表(略)
4.盘山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划分表及盘山县安监局监管企业名单(略)
5.大洼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划分表及大洼县安监局监管企业名单(略)
6.兴隆台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划分表及兴隆台区安监局监管企业名单(略)
7.双台子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划分表及双台子区安监局监管企业名单(略)
8.辽东湾新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划分表及辽东湾新区信访安全稳定工作部监管企业名单(略)
9.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划分表及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安监局监管企业名单(略)
盘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全市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