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2年第二季度施工图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市建发[2012]142号)
各相关区、县建设局,五区一港两基地、大兴新区、纺织城发展办建设主管部门,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加强西安地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动态考核,确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现将第二季度施工图审查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2年4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各施工图审查机构累计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审查88项(单项工程158个),总建筑面积约493万平方米,纠正违反一般性条文1626条次,经审查项目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率100%。
从审查情况来看,我市施工图审查工作总体上有序开展,审查机构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市场行为较为规范,审查人员配备合理,大部分审查人员能够按照相关规范及政策法规的要求完成审查,在建设部连续组织的两次质量检查(2011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我市被检项目勘察设计均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反映出我市勘察设计质量总体受控,施工图审查把关作用明显,为从源头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夯实了基础。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勘察方面:
个别项目无勘察任务书,勘察纲要简单,地下水位变化幅度不明,腐蚀性评价不够全面,天然浅基取土孔数量偏少,资料不全,野外记录痕迹不明显且签字不全,现场取样、原位测试数据未记录,存在未描述各岩土层性质等情况。
二是在设计方面:
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如个别项目未按照《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第4.3.4条15款要求,在住宅平面图中标注各房间使用面积、阳台面积;个别项目采暖入口热计量装置的设置不符合《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第5.1.3条,第5.1.4条2款的规定。
少数设计依据有误,如《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年版)、《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程》(JGJ113-2001)、《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以及《陕DBJ-8-97》、《陕02J》系列图集等均为无效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