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工程项目规划许可及制度建设
规划许可方面。各城市在城乡规划管理中基本能按照法定程序核发“一书两证”,未发现违反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现象。除商洛市商丹循环工业园区未纳入市级规划统一管理外,其他市(区)开发区均已纳入城乡规划统一管理。2011年,五个城市共核发选址意见书191份、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282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60份。抽查审批项目“一书两证”的文件资料以及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停车位等技术指标,基本符合法定要求。
制度建设方面。宝鸡市制定了《关于城市规划管理的若干规定》、商洛市制定了《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安康市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心城市重点项目拆迁安置规划管理办法》、杨凌示范区制定了《杨凌示范区规划方案公示办法》等规章制度。五市(区)均建立起了城乡规划网站,面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子信箱,举报电话,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
(四)规划监督和执法方面
五市(区)均设立了规划执法监察机构。宝鸡市今年把城市综合执法局对违反规划行为查处的执法权,重新划交由城乡建设规划局规划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全市的城乡规划执法监察工作,规划审批和规划监督执法形成完整体系。安康市在城乡规划委员会下设规划督查办,编制3人,机构暂设市规划局,负责协调市规划局和规划执法监察支队,加大对规划违法行为查处的工作力度。商洛市规划执法工作由城市管理局规划监察支队来执行,在对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监察支队与规划局紧密配合,由规划局提出处理意见监察大队进行处罚。
2011年五个市(区)共查处违法项目51起,(违法建筑面积约77216平方米)其中,拆除19起(拆除建筑面积约19304平方米),处罚32起,收缴罚金396.76万元,有效地遏制了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部分城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低或未按新一轮规划进行及时调整。汉中市2010年新一轮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后,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进行及时编制,新旧控规覆盖率为80%;商洛市主城区控规覆盖率只有65%,对指导城市建设效力不足。
(二)城乡规划执法力度不强。五市(区)在规划执法过程中还都存在处罚过轻、以罚代批的现象。汉中市的规划执法工作一直由城市综合执法局来独立承担,违法建设查处没有形成合力,缺乏联动机制。杨凌区规划局规划执法工作委托市政局监察大队,规划执法人员只有2人,力量较为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