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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园区情况调查的通知

  填表说明:1、“人口聚集区”包括居住区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2、“主要危险工艺”指硝化、磺化、光气化、氧化等涉危工艺;
  3、“园区规划调整方向”指对园区主导产业进行调整或将园内危化品企业进行调整和搬迁等;
  4、“重大危险源品种”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数量”指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数。
  5、本表由园区填写。

  附件4:以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园区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园区名称

园区级别

危化品企业数(个)

核准面积(公顷)

剩余可利用面积(公顷)

规划环评是否通过

剩余环境容量

可接纳的危化品类型

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SO2(吨)

NOx(吨)

COD(吨)

氨氮(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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