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园区情况调查的通知

  填表说明:1、“人口聚集区”包括居住区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学校、医院、影剧院、
  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2、“主要危险工艺”指硝化、磺化、光气化、氧化等涉危工艺;3、“重大危险源品种”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数量”指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数。4、本表由企业填写。

  附件2:危化品生产企业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米、公顷

序号

企业名称

是否入园进区

是否需要搬迁

距敏感源距离

搬迁改造原因

安全距离不达标原因

有无搬迁计划

搬迁目的地

搬迁所需土地面积

搬迁所需环境容量

搬迁资金来源

SO2

NOx

COD

氨氮

土地置换

自由资金

银行贷款

地方补助

国家支持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