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中途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0]127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北京中途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C类保险兼业代理人的请示》(京太保寿[2010]17号)和《关于申请设立北京德驰国际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C类保险兼业代理人的请示》(京太保寿[2010]1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德驰国际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一)。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持已核准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凭证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该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
二、不予核准“北京中途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二)。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2.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新增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计时间: 2010年3月26日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类别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1 | 789965642 | 北京德驰国际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 | C类 | 北京市石景山路甲18号院3号楼(万达广场E座)610室 | 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险除外) | 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