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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县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县城建设项目立项等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县城寄宿制中学建设及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县城户籍制度改革及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指导县城建设相关纪检监察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县城行政区域调整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协助县(市)向省申请贷款项目贴息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县城人口就业培训,深化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县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用地保障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县城建设规划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指导县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市农委负责指导县城经济发展及城中村、城边村集体所有土地征占补偿等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指导县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县城绿化及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市服务业委负责指导配套发展好县城服务业。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指导县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指导县城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指导各地对县城建设项目贷款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市环保局负责指导县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指导县城建设有关统计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指导县城旅游开发,特别是温泉小镇建设等工作。

  市政府金融办负责指导各地用活融资政策,拓宽融资渠道等工作。

  市地税局负责指导各地执行县城建设有关税收减免政策等工作。

  农发行辽阳市分行负责项目贷款审核、发放和运行管理,指导各地做好贷款项目包装。

  (三)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项目督导督查制。市对县(市)规划和重点扶持的项目进行全过程指导,做好与省对口联系帮扶单位的工作对接和衔接。省确定的重点县城要积极主动与省帮扶单位联系,落实好县城重点建设贷款项目实施工作。县(市)要加强督查考评,对所辖区建设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有效监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市将对各县(市)工作进展、重点项目实施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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