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原则。在新区建设及旧城改造中,要依据有关政策,积极拓宽社会保障渠道,让利于民,使居民在旧城改造及新区建设的征地拆迁补偿中切实得到实惠,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三、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十二五”期末,我市县城规模逐步扩大,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明显提高,城镇面貌显著改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1.扩大县城规模。辽阳县、灯塔市、佟二堡镇都要按照30万人口规划,到2015年,两县(市)城和佟二堡镇建成区面积都要达到30平方公里以上。
2.完善县城功能。到2015年,两县(市)城住宅人均建筑面积达到32平方米,人均城市道路达到13平方米,精品街路达到10%,用水普及率达到90%,集中供热率达到95%,燃气普及率达到85%。两县(市)城文化、医疗、教育、体育等设施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3.改善县城环境。到2015年,两县(市)城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人均公共水体面积达到4平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85%,垃圾处理率达到95%。
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实施县城重点建设项目。2012年,灯塔市重点完成好光明路改造工程、西高屯道路工程、佟二堡城中村改造等建设项目;辽阳县重点完成好兴隆大街道路、教育基地、兵马河起步区和回迁楼工程、人民街景观提升工程和土台子改造等建设项目。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规划,科学指导县城建设。县(市)要编制和完善“十二五”县城建设规划和城镇化实施规划,明确建设时序和年度任务,做好项目建设安排。在编制县城建设规划时,要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县城空间发展次序,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和超前性。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城,要拓宽思路,按照设区市的城市标准进行规划;具有发展潜力的县城,要适度建设新区,拉大城区骨架。同时,加大规划实施和监管力度。县(市)政府要定期对县城总体规划进行评估,及时修编不适应发展需要的总体规划。
(二)推进重点工程。从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改进县城面貌入手,启动一批提升县城建设水平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重点优化县城出入口、主要街路广场、绿化水系等环境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