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重点
(一)鼓励自主创新,大幅提高知识产权创新能力。
重点抓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重点打造中国驰名商标,培育一批中国名牌产品。培育高质量农作物、植物新品种。版权和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有新增长。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并跟踪服务。结合实施五大发展战略,提升优势产业骨干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使之成为自主创新的主力军。
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进行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要加强原始创新,在各个生产领域内努力获得更多的科学发现和重大技术发明;要突出加强集成创新,使各相关技术成果融合汇聚,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产业;要在广泛吸收全球科学成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充分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支持企业在境外取得知识产权。
(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执法机制建设。
市、县(市)区政府要提高调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执法能力,逐步建立起行政和司法双途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行政、司法惩处力度,加强行政与司法机关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和维权援助中心。
建立高质量、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培养一支能够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杜绝无证上岗和野蛮执法行为。
建立知识产权执法联合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与工商、版权、质监、法院、公安等部门的交流,建立联合机制,加强执法合作,整合资源,相互配合,联合执法。不断完善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市和县(市)区协同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机制。
(三)开展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单位创建工程。
积极推进辽宁省知识产权“兴业强企”工程在我市的实施,开展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创建工程。企业的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健全,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投入大幅度增加,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通过创建工程的开展,围绕我市优势产业集群,扶植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