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
(丹政发〔2012〕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力推进我市各产业集群的快速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政府关于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1〕1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壮大工业经济总量为目标,以区域经济为主体,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以促进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使产业集群成为实现丹东工业经济全面振兴的主导力量。

  (二)工作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群施策的原则;坚持择优扶强原则;坚持实现园区集聚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末,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总量力争达到3600亿元,占工业经济总量的80%以上,使产业集群成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主导模式。其中,5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5个,3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2个,1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5个。

  二、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全省工业产业集群建设的战略部署,结合我市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最大限度地发挥产业和资源优势,我市的产业集群发展分两个梯次推进:一是重点推进丹东汽车及零部件、丹东仪器仪表、东港再生资源、丹东户外运动纺织制品、凤城汽车增压器、宽甸镁基新型环保装饰材料六个产业集群;二是着力培育东港黄海海洋生物制品、宽甸特色农产品、凤城硼资源综和利用、振安区电气装备、合作区不锈钢制品、大孤山重化工六个产业集群。其中,重点推进的产业集群由市产业集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和推进,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着力培育的产业集群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整体推进,市产业集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调度。

  (一)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以临港产业园为产业核心区,以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五一八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为龙头骨干,实施一批亿元以上大项目,重点发展大中型客车、SUV/CUV多功能乘用车及皮卡车、新能源汽车4大系列整车,着力推进轻型车桥、锻钢曲轴为主导的汽车零部件进入全球采购体系,带动零部件配套企业协调快速发展,形成研发、制造、检测技术装备国内领先,产业链条完善,企业间关联度紧密,具有较强整体竞争力的产业群体。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