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百岁寿星排行榜活动的通知
(沪老龄办发〔2012〕18号)
各区县老龄办:
百岁寿星评选活动是展示各地长寿水平的重要窗口,是体现盛世和谐的重要活动载体。今年,第五届中国十大寿星暨第三届中国十大百岁夫妻排行榜活动于2012年6月1日-10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为进一步体现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百岁老人的重视和关心,引发全社会关怀百岁老人的高潮,同时展示本市百岁寿星的风采,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上海市百岁寿星排行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传播长寿经验,加强对长寿文化的科学研究,展示本市长寿水平,宣传寿星风范,促进健康老龄化与社会代际和谐。
二、组织机构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上海市老年学学会为承办单位,各区县老龄办为协办单位,并具体开展百岁寿星各奖项的申报工作。本次活动由主办方组建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老年学学会。
三、活动内容和标准
1、十大寿星
按户籍年龄大小,分别排出2012年7月1日零时前健在的百岁老人男、女各前10名为“2012年上海市十大男寿星”、“2012年上海市十大女寿星”。
2、十佳百岁风采寿星
凡在1912年7月1日前出生的百岁老人,身体健康、生活基本能自理,且形象端庄,有文化或其他特长,能很好体现百岁寿星风采的均可推荐。
3、百岁夫妻
夫妻俩均为1912年7月1日前出生的百岁老人。
四、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
1、组织申报。请各区县老龄办组织推选出本地区寿星男女各前5名(按照百岁寿星年龄大小);十佳百岁风采寿星候选人1名;百岁夫妻凡符合标准的均可申报。以上候选人均需填写推荐表,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二寸彩照,并将书面和电子版两种申报材料报到组委会办公室。
2、申报截止时间。8月20日为申报截止日期。十佳百岁风采寿星应当在颁奖典礼时健在,否则按照递补方式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