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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解释
(一)反映人才规模的指标
A01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指在单位中从事实际工作,取得工资或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聘用人员、劳务人员。以统计调查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1日)的实有人数为准。
A02 当年新增从业人员数:指本年度单位实际增加的从业人数,即本年末从业人员总数减去上年度末从业人员总数。
A021 应届高等学校毕业生人数:指年度内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相当于高等学校所颁发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并被当年聘用的高校毕业生。
(二)反映人才学历的指标
B01 博士研究生总数:指接受的最高教育为博士研究生并取得毕业证的人员。不包括肄业、在读或辍学人员。
B02 硕士研究生总数:指接受的最高教育为硕士研究生并取得毕业证的人员。不包括肄业、在读或辍学人员。
B03 大学本科总数:指接受的最高教育为大学本科并取得毕业证的人员。不包括肄业、在读或辍学人员。
B04 大学专科总数:指接受的最高教育为大学专科并取得毕业证的人员。不包括肄业、在读或辍学人员。
B05 高中及以下学历人数:指接受的最高教育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高中及以下人员。
(三)反映学历结构的指标
B11 35岁及以下人员总数:指统计截止日期时实足年龄(周岁)填报。
B12 36-55岁人员总数:指统计截止日期时实足年龄(周岁)填报。
B13 56岁以上人员总数:指统计截止日期时实足年龄(周岁)填报。
(四)反映特殊人才资源的指标:本单位特殊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一人有多个称号的,在此栏只填写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B21 两院院士人员总数:指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B22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人数:指根据中组部等四部门有关规定,经人事部审核批准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B23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数: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特殊津贴的有关规定,由人事部等部门报国务院批准的人选。
B24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人数:指根据人事部等七部门有关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有关规定,由“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批准的人选。
B25 国家科技奖项负责人人数:指根据《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荣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五)反映经营管理人才资源的指标
C01 经营管理人员总数:指从事行政管理、生产管理、经济管理和政治工作的人员。包括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脱离生产岗位、从事管理工作的工人,不包括初级以下技术人员。
C011 经理人: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以及按副总经理进行管理的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人员。
(六)反映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的指标
C02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指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序列,被聘任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C021 正高级人员总数:指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序列,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被聘任人员。
C022 副高级人员总数:指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序列,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被聘任人员。
C023 中级人员总数:指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序列,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被聘任人员。
C024 初级及以下人员总数:指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序列,取得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被聘任人员。
C025 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在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工作和在管理岗位工作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C026 研发人员总数:指运用专业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系统的创造性活动的人员,包括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
(七)反映技能人才资源的指标
C03 技能人员总数: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机构鉴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
C031 高级技师人员总数:指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的人员。
C032 技师人员总数:指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的人员。
C033 高级工人员总数:指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的人员。
C034 中级工人员总数:指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证书的人员。
C035 初级工及以下人员总数:指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及以下证书的人员。
(八)反映人才培训的指标
D01 参加国内培训人数:指本年度内参加各类培训的人数,一年内参加两次以上培训的仍按一人统计。
D02 参加国(境)外培训人数:指参加的经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或批准,在国外(境外)正式培训机构的培训人数。
(九)主要指标审核关系
1. A01不能为0;
2. A01= B01+ B02+ B03+ B04+ B05= B11+ B12+ B13;
3. A02≥A021
4. C02= C021+ C022+ C023+ C024;
5. C01≥C025;
6. C03= C031+ C032+ C033+ C034+ C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