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东方迅捷运输(北京)中心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0]116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东方迅捷运输(北京)中心申办<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京阳光财险[2010]1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不予核准“东方迅捷运输(北京)中心”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新增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计时间: 2010年3月17日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类别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原因 |
1 | 737655271 | 东方迅捷运输(北京)中心 | C类 | 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顺义机动车检测厂西路4号 | 机动车辆保险 | 未核准 | 申请代理险种与主业不直接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