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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执行<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医疗救助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7-8月,项目单位开展免费听力筛查;
  9-10月,项目总结;
  11月底,完成项目督导、验收及资料上报。
  (二)项目组织管理
  1、成立省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素伟 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 员:胡 炜 省卫生厅妇幼卫生处处长
  张美景 省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主任
  李 江 省妇幼保健中心主任
  省项目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项目的统筹组织、协调与管理。
  省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妇幼卫生处:
  主 任:胡 炜 省卫生厅妇幼卫生处处长
  成 员:蔡 涛 省卫生厅妇幼卫生处副处长
  闫文利 省卫生厅妇幼卫生处调研员
  李晓霞 省卫生厅妇幼卫生处主任科员
  闫承生 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职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监督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加强项目宣传,及时向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报送工作信息。
  2、成立省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李 江
  副组长:闫承生
  成 员:郭明丽 省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
  苏金柱 省儿童医院耳鼻喉科主任
  单春光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耳鼻喉科主任
  尚 煜 省妇幼保健中心业务管理科副主任
  靳玉洁 省妇幼保健中心五官保健科副主任医师
  省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职责:具体承担技术培训、指导、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分析、报送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本项目是民政部首批针对社会团体工作审批立项,由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承担的医疗救助示范项目。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抓好项目实施。
  2、规范项目实施。项目单位要按照项目方案要求,认真谋划,细化措施,抓好项目实施。要认真填写项目专用新生儿听力筛查登记表、知情同意书、报告单,加强项目有关资料管理,以备项目督导评估。要明确专人做好项目基础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
  3、加强项目宣传。要与新闻媒体加强协调,大力宣传项目工作,提高群众对儿童听力障碍筛查、治疗、康复的认识。各项目县注意搜集生动个案资料(文字、图片),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报送省妇幼保健中心。
  4、严格经费管理。根据民政部和中国妇幼保健协会要求,项目经费分两笔下达,第一笔经费6月底拨付各项目单位,第二笔经费在项目终期督导评估后再行拨付。各项目单位要按照项目进度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联 系 人:省妇幼保健中心业务管理科 尚煜
  联系电话:0311-85685007
  电子邮箱:shangyuhao@126.com

  附件:
  1、项目任务及经费分配表
  2、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示范项目新生儿听力筛查报告单
  3、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示范项目新生儿听力筛查知情同意书
  4、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示范项目新生儿听力筛查登记表
  5、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示范项目新生儿听力筛查报表
  6、河北省执行医疗救助示范项目听障儿童康复救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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