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深入推进药具管理和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优化药具工作机制。按照现代化管理和公共服务要求,在新的更高层次上,开展全市新一轮药具管理和服务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要求,全力推进药具工作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流程合理、设备良好、人员到位、发放到位、方便群众、服务优质的药具管理服务标准化机构。鼓励区县创新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打造药具服务品牌和特色。加快探索建立规模化、便捷化、集约化的上海市药具物流配送模式。进一步强化药具质量控制,加强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实现药具储运、发放和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确保药具安全。进一步加大免费药具信息化建设力度,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统一部署,配合开展“物联网技术在药具免费发放服务中的应用”工程试点项目,实现对免费药具生产、储运环节的全程监管与跟踪。努力构建本市四级免费药具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
5、不断优化药具宣传、咨询、指导,提升药具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药具宣传推广工作,创新药具宣传形式,依托大众传媒、社区文化中心、人口学校、新婚学校、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家庭计划指导室、人口文化建设等多种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免费药具公共服务、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宣传,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未婚育龄人群、艾滋病传播的高危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服务,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药具知晓率和满意度。进一步加强药具咨询、指导和服务,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大力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项目,不断提高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减少意外妊娠发生率和避孕失败率。
6、加强人才保障机制建设,确保药具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各级药具管理和服务队伍建设,优化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区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原则上至少配备3名以上的专职药具管理人员;镇乡街道级人口计生办至少配备1名以上的专(兼)职药具管理人员;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以上的专(兼)职药具服务人员。加强药具工作队伍职业化建设,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有针对性地开展药具业务技能专项培训,拓展培训内容。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药具事业的投入力度,确保计划生育药具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效益评估。
各区县人口计生委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计划生育药具优得工程建设的领导、协调和推进,把这项工作作为“十二五”期间强化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的一项民生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重在实效,加强监督检查。把计划生育药具优得工程建设纳入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投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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