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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的通知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的通知
(沪人口委〔2011〕21号)


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的精神,以及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要求,推动本市人口计生事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经与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决定,依托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成立上海市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

  上海市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

  1、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要求,开展相关研究,提出具有中国特色、上海特点的支持家庭发展的社会保障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决策建议。

  2、组织人口学、生殖保健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和家庭问题专家等多学科专家,运用国内外先进理念,探索建立以生命阶段为基础的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模式。

  3、结合本市实际,对家庭计划指导服务的探索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参与建立可复制的服务模式,创建新型的人口计生服务网络。

  4、研究建立家庭计划指导服务评估体系,参与应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全程评估。

  5、承接家庭计划指导新职业开发研究工作,为设立家庭计划指导新职业提供决策参考意见;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开发家庭计划指导相关职业培训教材,参与对基层服务人员的系统培训。

  6、承接人口计生技术服务信息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及适宜技术开发等课题研究,为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7、依托市计生科研所的专业优势,开展性与生殖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知情选择、孕前优生健康、婴幼儿早期启蒙指导、中老年保健等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和相关技术服务,创建以生命阶段为基础的示范服务载体。

  根据以上主要职能,上海市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设立工作协调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同时下设技术服务部、研究开发部、社区指导部。

  本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利用上海市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的专业资源,加强合作,不断提高本市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水平。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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