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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的意见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从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实现社会公平出发,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贯彻落实好《工作规定》,全面提升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一)组织开展以“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法规,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
  要利用春节前后流动人口返乡探亲和回城务工的高峰期,聚焦流动人口生产、生育、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深入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和建筑工地、集贸市场、车站码头、文化广场等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场所,广泛宣传《工作规定》,开展各项咨询服务活动,走访慰问实行计划生育的经济困难的流动人口家庭,帮助他们解决现实问题和实际困难,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融入。
  (二)对照梳理本行政区域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政策制度的一致性。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对照《工作规定》的内容,对本地区现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制度等进行全面清理,与《工作规定》不相符的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范、相关制度与《工作规定》相衔接,保持整体工作的连续性。
  (三)以学习贯彻《工作规定》为契机,巩固和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
  要将贯彻落实《工作规定》和巩固深化“一盘棋”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区域协作,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水平。
  (四)坚持寓管理于服务,加快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要适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势,按照以人为本和寓管理于服务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增强服务理念,确保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应享有的服务、奖励和优待落到实处。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内容,以优质服务引导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五)加大统筹力度,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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