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河北省0-6岁儿童听力筛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冀卫妇〔2012〕14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做好0-6岁儿童听力筛查工作,降低听力障碍患儿致残率,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了《河北省0-6岁儿童听力筛查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河北省0-6岁儿童听力筛查工作方案(试行)
为保障儿童健康,对患有听力障碍的儿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减少残疾发生,提高人口素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新生儿听力筛查规范》和《河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所指儿童听力筛查工作是指对在我省出生及生活的0-6岁儿童,按照生长发育阶段,采用生理学检测法(如耳声发射、听性脑干诱发电位)或行为测听的方法进行听力筛查、诊断和早期干预。
一、工作目标
开展0-6岁儿童听力筛查,建立全省儿童先天性听力障碍筛查与治疗干预体系,初步实现听力筛查工作信息化管理,降低听力障碍疾病的发生率和致残率。
二、主要工作
(一)开展基线调查和工作评估
开展0-6岁儿童听力障碍患病情况基线调查。对全省听力筛查工作进行调查,了解各市听力筛查机构设置、覆盖人群、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筛查机构相关设施、卫生行政部门工作计划、相关卫生政策等情况。评估各市听力筛查工作现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开展培训
为提高听力筛查人员的技术水平,推动全省听力筛查工作规范化开展,对全省儿童听力筛查及康复人员进行定期技术培训。参加听力筛查培训的人员经考核合格颁发听力筛查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三)建立健全筛查网络
听力筛查网络由参与儿童听力筛查和诊治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建立3所省级儿童听力筛查诊治中心、1所省级儿童听力筛查管理中心。每个设区市建立1所市级儿童听力筛查诊治中心、1所市级儿童听力筛查管理中心。省、市级儿童听力筛查管理中心设在同级妇幼保健机构。
(四)规范听力筛查、诊治、干预工作
1、听力筛查。依据卫生部《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2010版),建立健全听力筛查网络系统,确立听力普遍筛查策略及疑似听力障碍儿童复筛、转诊和追访制度。加强听力筛查科普及健康教育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