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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河北省医务人员岗位基本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⑦熟练使用呼吸机,多种生理监护仪,快速床旁检验(POCT)技术、血糖、血气快速检测和分析等。
  (3)医学影像专业医师。
  放射医学影像学基础、医学超声影像学基础和相关设备操作、阅读(审阅)影像、报告单书写、告知义务的履行等。
  (4)麻醉专业医师。
  气管插管、呼吸机和麻醉机使用、不同麻醉方式操作等基本技能,麻醉前准备、全身麻醉、区域神经阻滞和椎管内麻醉、麻醉恢复期间的监测和术后镇痛等基础理论、基本知识。
  (5)病理专业医师。
  与本专业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病理切片、各种染色的基本原理及操作,常见病、多发病的病理诊断及各种诊断报告书写。
  (6)精神专业医师。与本专业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徒手心肺复苏等。
  (7)口腔专业医师。与本专业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病历书写、疾病分析问诊的方法,主诉、病史采集;口腔检查的内容、顺序、方法、(包括口腔内科、外科和修复科的基本情况检查);辅助检查方法的正确选择(合理规范填写影像申请单、化验项目等);诊断、鉴别诊断与治疗原则。
  2、药学人员岗位训练的内容。
  药品调剂、采购、入出库管理,临床药师查房、药物治疗方案设计、药历书写等。
  3、技术人员岗位训练的内容。
  各医疗机构要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组织专家研究确定各级各类技术人员如影像、检验、病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技能岗位训练等内容,切实加强岗位训练。
  五、活动安排
  岗位基本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分四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2年6月)
  省卫生厅制定下发《2012年河北省医务人员岗位基本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方案》,对医务人员岗位基本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和省直医疗单位要根据省卫生厅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到医疗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营造“练基本功、比基本功、强基本功”的氛围。
  (二)训练阶段(2012年7~10月)
  各市、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狠抓落实,确保所有医疗机构和全体医务人员参与,训练内容突出,培训效果显著。要坚持立足岗位,注重实效,采取自主学习、岗位训练、专题讲座、示范教学、短期培训、观摩指导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医务人员的学习训练,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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