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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预防保健服务中心(治未病中心)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1.具备一定规模的地市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可为中心设立独立区域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也可为中心提供独立建筑体。
  2.中心总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其中健康指导区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健康干预区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各诊室面积应满足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功能需要,且相互隔开;辅助区域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主要用于服务对象的等候和状态调整,便于开展健康宣教等工作。
  3.健康指导区、健康干预区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消防等设施。
  4.中心内部装饰应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宣传和介绍中医药的基础知识、养生保健方法,以及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方法,常用中药的识别和功效、中药煎煮常识,通过粘贴画、橱窗展柜、实物、触摸屏、视频网络等手段,积极弘扬传统中医药文化。
  (二)区域设置
  1.健康指导区:该区域至少设置2-3间健康指导室,每间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主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健康咨询、管理和指导工作。采取名中医、中医各学科业务骨干坐诊的形式,为健康、亚健康和病人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并根据健康查体情况,提出个性化的中医药健康保健方案,给予中医药预防保健指导。同时还应开展健康状态信息采集与管理、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健康咨询与指导等多项预防保健工作。
  2.健康干预区:主要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及干预服务。一是通过汤剂、膏方、针灸、熏洗、推拿、穴位贴敷、辨体调养、运动调摄、康复训练、心理干预等中医传统方法开展干预服务。二是通过中医药特色养生保健方法,如药膳、足疗、茶饮、太极拳、五禽戏、八段锦、健康讲座等方式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该区域须设立名中医(中医专家)工作室,主要运用汤剂或膏方,开展中医药内服疗法的服务;设立针疗室、灸疗室、推拿室、理疗室、熏蒸室,开展中医药非药物疗法服务;设立宣教室,开展健康讲座、技术指导与培训服务。
  健康干预区可整合医院现有的设施、人员、技术等资源,采取分散或集中管理模式,以方便服务为目的,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优势。
  (三)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加强被服务人群健康信息的采集、存储与管理,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建立健康管理数据库,并对其健康状态进行动态分析与评估,为其提供全程的、系统化的预防保健服务,进而打造区域性健康信息平台。
  (四)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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