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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建筑工地消防火灾发生,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2〕75号)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依法监督为手段,全面排查和消除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建筑工地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状况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建设局段衡金副局长任组长,局机关质安处、法规处、建管处,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建设局质安处。
  三、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重大建设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修缮翻新及进入装饰装修阶段的工程等。
  (二)专项整治内容。
  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建筑工地防火管理情况进行整治,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单位是否已于近期开展了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2.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划分消防责任区,明确消防责任人,逐级落实消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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