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2〕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洛阳市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政办〔2012〕4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74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放心奶、放心肉、放心菜、放心豆制品)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让全市人民喝上放心奶、吃上放心肉、放心菜、放心豆制品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奶、肉、菜、豆制品四大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达标创优工作。坚持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分工负责与密切配合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打击伪劣与服务创优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查考评,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确保实现各项目标,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信心,努力开创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一)原料乳生产收购秩序进一步规范,乳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水平进一步提高。奶站原料乳合格率、乳制品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
(二)私屠滥宰、病死肉、注水肉现象得到有效控制,肉类产品中不得检出“瘦肉精”类物质,城镇肉类产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三)蔬菜生产中违规使用农药得到有效控制,基地蔬菜合格率达到98%以上,城镇市场蔬菜合格率达到96%以上。
(四)豆制品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豆制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非即食类豆制品产品合格率达到95%以上,腐竹类产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